新港大队拟报废车辆名单公告
来源:[东楚晚报]
日期:[2025-04-07 09:06]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因驾驶人在我队辖区涉嫌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下列车辆(见右表)被我队依法扣留或拖移后逾期未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请车辆驾驶人持交警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及车辆相关证件到我队接受处理,逾期我队将依法处理扣留车辆。
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大队
2025年4月4日
新港大队拟报废车辆名单(2024.6-2024.12暂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