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

来源:[东楚网] 日期:[2022-06-27 16:32]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东楚网讯(记者 徐道发)6月27日上午,黄石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并就容错免责相关事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案例一:

对西塞山区城管局违规推动渍水点改造工程建设问题容错免责

基本案情:2022年3月16日,我市突降暴雨,西塞山城区出现多处渍水点,其中花园路附近华新地磅房处渍水深度达80厘米,造成严重安全隐患。3月21日,区城管局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渍水点改造工程,决定直接指定从事市政日常维护的黄石市江龙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先行施工。目前,渍水点改造工程已按计划完工,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容错理由:西塞山区城管局在未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直接指定施工方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但区城管局在应对急难问题时,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先行施工并积极补办相关手续,且没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情形。经区纪委监委集体研究,认为区城管局在解决渍水问题上体现了担当作为负责任的态度,免予问责。

案例二:

对开发区·铁山区政数局违规为招商引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容错免责

基本案情:2019年底,开发区·铁山区招商引进湖北省锐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项目,湖北林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为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2020年,因疫情影响及资金困难,该项目暂停施工。2021年,湖北林海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因故不愿继续施工,锐兴公司自行将施工总承包单位变更为王坛建设公司黄石分公司。2022年初,锐兴公司急需通过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融资贷款,但因该项目前后存在两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不符合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项目面临再次停工。2022年5月,区政数局得知该情况后报请区工业项目指挥部集体研究,为锐兴公司办理了施工许可证。随后,锐兴公司成功获得融资贷款,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容错理由:开发区·铁山区政数局在锐兴公司未按程序变更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情况下为其办理施工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但其初衷系立足于打破项目建设僵局,助力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且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区纪(工)委监委认定符合容错情形,予以免责处理。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2起典型案例,展现了相关职能部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工作作风,应予支持和鼓励。他进一步介绍,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了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总体目标,我市正全力建设武汉都市圈核心城市,迫切需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容错纠错主体责任,按照“谁问责、谁容错”原则,精准界定容错界限,宽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查不作为与保护敢担当同时抓,把容错纠错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清廉守正、担当实干,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新黄石作出新的贡献。

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要开展容错免责减责工作?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三个区分开来”的提出,既保护了那些敢作敢当、敢于创新的党员、干部,又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精准务实的举措切实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履职尽责。一方面,需要建立一套问责机制倒逼党员、干部主动作为、干净高效干事;另一方面,对于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建立一套容错免责减责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营造一个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

2018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提出明确要求。省纪委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也指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精准问责、澄清正名、教育帮扶等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明确了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等情形,这都为依规依纪依法容错纠错提供了重要遵循。

鉴于此,市纪委监委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在坚持“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的原则基础上,积极开展容错免责工作,率先在全省编印100例容错免责案例汇编,发放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借鉴、解剖麻雀、探索实践。选择2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就是旗帜鲜明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迈开步子大胆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二、实际工作中,哪些情形可以容错?哪些情形不可以容错?

答:我们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的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一方面,对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开拓进取、主动履职、出现失误错误的;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出现探索性失误错误的;在应对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急难险重任务过程中,主动担当涉险,出现失误错误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中,因着眼提高效率,实施服务机制和模式创新,存在程序瑕疵或出现失误错误的,等等,这样的情形予以容错。

另一方面,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等等,这样的情形不予以容错。

市纪委监委将确保容错纠错免责减责工作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类似失误错误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