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纳民智解民忧 开门立法破“停车之困”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6-08-26 08:41]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8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布《黄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全文,并明确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一纸法规落地的背后,是一座城市直面“停车之困”、破解民生痛点的坚定担当,更是我市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开门立法,运用法治思维补齐城市治理短板的有效探索。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市民停车需求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突出。老旧小区建筑密集、道路狭窄、空地稀缺,停车资源供不应求;新城区校圈、商圈、医圈等重点区域存在停车位难找、道路拥堵问题,影响交通秩序和群众出行体验……一系列城市停车治理难题摆在了眼前,也被人大代表们放在了心上。

市人大代表、市爱心满园义工协会理事长肖祖红长期扎根社区一线、深耕公益服务,常年倾听收集基层群众诉求。在她看来,停车难、停车乱是当前群众呼声最高、反映最集中的民生问题之一,早已成为困扰市民日常出行、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和治理水平的突出短板。

“日常走访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过程中,经常能收到老旧小区抢车位、重点区域停车堵、车辆无序停放扰民等反馈,很多市民的出行获得感因此大打折扣。”肖祖红表示。

针对“停车难”,此前我市启动“停车惠民”工程,加大“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在化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门职责不清、供给能力不足、管理手段缺失等新问题,亟须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和规范。

为真正实现“立法为民、立法惠民”,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在草案起草阶段,立法工作专班深入各县(市、区),实地走访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商圈,调研住宅小区物业、停车场经营者、街道、社区,梳理群众反映的停车泊位供给不足、停车管理不到位、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摸清治理堵点和群众诉求。

西塞山区十五冶社区是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社区书记张琳是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在《黄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修改过程中,我们收到了由市民提出的关于社区停车管理、公共区域停车泊位设置等两大类问题和4条主要建议。”张琳说,2025年8月,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由基层立法联系点选出的4名群众代表对问题及建议进行了及时反馈。

在条例审议修改阶段,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6个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并在阳新县人大常委会、大冶市大箕铺镇、下陆区广州路社区等地召开座谈会,与社区群众、人大代表、停车场经营者面对面交流,倾听意见建议。

“条例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该项法规的正式落地,标志着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市人大代表、湖北才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能才深知条例的法治价值,唯有立法先行、制度托底,才能为黄石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坚实法理支撑。

在条例审议修改阶段的一场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王能才仔细阅读条例草案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规范责任部门称谓、肯定现有停车场使用和管理成熟经验、完善机动车免收停车服务费情形三条具体修改意见。最终,这些意见在条例中均得以体现,让其倍感自豪。

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黄石人大网、黄石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开条例草案,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让每一项制度设计都接地气、惠民生、可落地,确保条例充分契合黄石城市发展阶段与群众真实需求。

2026年6月24日,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黄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2026年7月30日,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该条例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各相关部门会在条例施行前完成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起草,重点围绕专项规划编制、差别化收费、全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系统等关键环节,形成衔接顺畅的制度体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卢文超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运用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黄石融媒记者 胡波 费懋华)


编辑:郭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