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启动 个人日均1.1元享全年保障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6-10-21 08:48]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20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发出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全民参保倡议。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10月至2027年1月。医保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制度,倡议全市居民积极主动参保,为自身健康增添一份坚实保障。

依法参保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同样明确: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不受户籍限制。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124元,其中个人缴纳4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724元,财政补助占筹资总额比重超64.41%。个人每年缴费400元,日均约1.1元,以小额投入即可有效抵御大病重病带来的大额医疗风险。

连续参保、零报销均有激励。自2025年起,城乡居民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升3000元;当年医保基金无报销记录的,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同样提高3000元。两项激励叠加,提升总额不超过我市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现行标准9万元)。

特别提醒广大居民: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办理参保,或存在断缴断保情况的,参保后将设置90天固定待遇等待期;每断保1个年度,待遇等待期在90天基础上再增加30天。请及时关注医保、税务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切莫错过缴费时限,以免影响个人及家人的医保待遇。(融媒记者 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