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舍”让利与 “无尖不商”

来源:[东楚网] 日期:[2022-08-12 15:55]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近日,一女子在深圳某连锁餐厅就餐,结算时202.6 元被收203元,收银员告知是四舍五入进上去的。离开餐厅后,在现场没反应过来的她越想越不爽,通过 "12315" 举报了商家。随后,商家道歉并对其203元全额退款。(8月8日九派新闻)

关于商家“四舍五入”收款投诉时有报道。如网友黄女士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称,超市购物时,被“四舍五入”多收了2分钱,“若是使用现金支付,超市缺少分币‘四舍五入’可以理解,可移动支付为何也要‘四舍五入’呢?” 安岳县的李先生在超市购物,标价24.5元的商品被收了25元。

如何看待 “四舍五入”?笔者认为,商家可以“四舍”让利,不能“五入”变相提价。

“四舍”让利是 “无尖不商”的传承和发扬。“无尖不商”典出旧时买米,卖家以红木戒尺削平升斗口以保证分量准足,银货两讫之后,商家会另外氽点米加在米斗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成一撮“尖头”,尽量让利。卖米添一撮“尖头”,卖布多送三寸,卖油卖酒加点添头,这叫“无尖不商”,“尖”保证了分量十足,又让顾客心里舒坦,这是老派生意人的敦厚与朗阔。

现在的商家可能做不到 “无尖不商”,起码也要按价如实收款,不能搞“五入”收款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就明确,“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商家“五入”收款,属于“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行为,是要受到严惩的。

“奸”是小人的鼠目寸光,“忠”才是万古不移的商人圭臬,只有商家忠于商道、忠于信义、忠于人心,才能在商场上大获成功。(王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