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既要曝光更须追责

来源:[东楚网] 日期:[2022-11-25 15:16]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近年来,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屡见报端,如伤害公园里的动物、破坏博物馆内公物,如在飞机上打架、抽烟等等,这些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对不文明行为要敢抓敢管,敢于“拍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国家旅游局曾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笔者认为,不文明行为要入档更要追责,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但对其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还要抄告纪委监察部门和所属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组织和党政纪处分。

浙江省台州市曾有先例。2017年台州市出台了《台州市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及公共环境卫生违法行为曝光抄告制度(试行)》,对全市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和公共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定期向所属单位进行抄告,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以纠正陋习,倡导文明对于多次违法的公职人员、情节严重的市同创办则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警示约谈。

文明是一种道德修养,体现一个人、一个地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素质。文明还是一种理念,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坚决对不文明行为说“不”,个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才能形成,文明之花才能绽放。(王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