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时能不能还手?亟需一个标准答案

来源:[东楚网] 日期:[2023-05-11 15:45]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5月10日,成都铁路公安处发布警情通报,通报了高铁掌掴事件详细经过及处理情况,该事件第一阶段的处置基本结束,但关于该事件的争议还在继续。

该事件起因于儿童吵闹,坐前排王某某因制止儿童吵闹,与儿童父母杨某某等发生争吵、辱骂,继而王某某被杨某某掌掴,王某某还手。

本来,这只是一起非常小的治安纠纷,却在网上引发了轩然大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儿童家长的蛮横霸道引发了众怒,另一方面是因为警方“各打五十大板”的“互殴”认定。被人打了能不能还手?这是网民们特别关心的事

警方的认定理由很简单,双方都动手了。这个理由让网友们很着急,孩子父母有错在先,还先动了手,被打的王某某只能被动挨打?那岂不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如果自己遇到这种事只能先吃哑巴亏?这和人们朴素的价值观不符。

作为文明社会的人,遇到事情我们经常喜欢“讲道理”,这个“讲道理”一方面要合法律,另一方面要合情理,就是与社会普遍认知的价值观相符合。再看本次事件中,王某某只是受到欺凌时还手了,并没有动凶器,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合情合理。

现实生活中,双方起冲突,一方动手后,如果另一方反击,可能会导致冲突升级,这当然不应该鼓励,从这个角度讲,警方的处理是值得肯定的。但一方明显理亏,还胡搅蛮缠先动了手,这时候一味要求受害方不能还手就不合适,这无异于捆住受害者手脚让坏人逞凶,这样的处理更像是为恶人撑腰。退一步讲,有时候因为现实环境、情绪、力量、速度等影响,受害一方为防止受伤害进行格挡,都可能造成行凶者受伤,这种“动手就错”的处理方法值得好好反思。一个案件的处理,应该让人心服口服,让人长舒一口气,而不是憋了一口闷气。

我们不鼓励以暴制暴,但也不能让“动手就错”理论为虎作伥。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对“后动手”的受害方利益多一点保护,把矛盾起因作为处罚的一项考量因素,让先动手的“恶人”吃了亏还没理,将更有利于打击“先动手”。大家都不敢“先动手”,也就没有“后动手”,“互殴”自然就少了。

一件闹得轰轰烈烈的小纠纷,是一次普法宣传的好契机。被打了能不能还手?该怎么办?亟需司法实践给出一个标准答案。(徐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