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24)》发布。根据报告,今年10月扬州市颁布的《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放宽了“独生子女”这一限制条件。(11月13日上观新闻)
2021年,国务院为了缓解照顾生病父母的焦虑,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中就提出,“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截至目前,全国至少15个省份出台了“带薪护理假”。但是,“带薪护理假”的前提是独生子女。
从情理上说,独生子女确实更有享受“带薪护理假”的资格,但是,这一善政存在明显的弊端。首先,我国调整了人口政策,放开了二胎、三胎限制,甚至鼓励年轻人多生娃,如果“带薪护理假”仅是独生子女的社会福利,这既不具有公平性,也与现行的生育政策导向不符。
其次,如何认定独生子女?到底是凭“独生子女证”,还是社区、街道证明?相关文件中并没有明确。如果评社区、街道的证明,让职工来回跑开证明就是一件麻烦事,尤其是工作居住地和户口不在同一个地方的独生子女;若凭“独生子女证”,可是有些独生子女并没有获得“独生子女证”,或者证件遗失。如此一来,难免会导致一些人失去享受带薪护理假的权利。
取消的独生子女限制,将“带薪护理假”扩展的所有子女,目前这还存在一些困难,乃至会产生一些负效应。但这是大势所趋,我们不能看着生病老人躺在床上孤寂无助,尤其是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现在与将来。想方设法解决困难,这才是政府的责任与担当。
扬州市放宽了带薪护理假的“独生子女”这一限制条件,让非独生子女也能带薪护理超60周岁的生病老人,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契合了陪护假制度设立的初衷,体现国家对老年人的深切关怀。我们给扬州点赞,也乐见更多城市步其后尘。
(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