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重于天。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最关注的肯定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清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是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规,都对食品生产日期标签做了明确的规定,以此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然而,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标注普遍存在字体太小、颜色太浅、藏得太深等乱象,给消费者查看带来极大不便。食品包装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躲猫猫”现象,早已成为消费者日常购物中的痛点,职能部门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商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注的具体要求,非常有必要。
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缘何喜欢“躲猫猫”?道理很简单,这是生产厂家出于成本考量——消费者看不清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就算食品临期,乃至过期,也能销售出去;相反,倘若生产日期标注得清清楚楚,消费者就不会购买临期或过期食品。现如今,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标签做出了细化的、可操作的规定,让食品标识有规可依。
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法规不严格执行,就不足以震慑违规商家,生产日期“躲猫猫”现象或将涛声依旧。这样的忧虑不是杞人忧天,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就已经有了多部法规,要求厂家“显著”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但是,因为缺乏法规的刚性,厂家没有把法规当回事,食品标注乱象如牛皮癣一样顽固。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是——合理配置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也就是说,现在的这个“管理办法”,不仅详细地列举了食品标签的各种标注和“负面清单”,还将配备一系列的惩戒措施,让法规长出牙齿。
商品标签虽小,却承载着大大的民生福祉与市场秩序。现在要求更明确了,只要市场监管部门果断出击,勤于监管,严惩违规的食品生产厂家,强制性标准才能得到更广泛的落实与普及,消费者如同“鉴宝”般辨别生产日期,才能彻底成为过去式。
(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