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明确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作用。(4月10日《现代快报》)
把“三观”——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写入《婚姻登记条例》,无疑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为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幸福增添了重要保障。可以说,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是幸福婚姻最基础的东西。为何有的人的婚恋、婚姻、家庭会出现问题?就在于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出了问题。
当婚恋的目的是“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的时候,即便能够走进婚姻殿堂,也早晚会散伙;当面对生育,考虑的只是自己如何轻松清静的时候,婚姻就不可能完整;当没有家庭观念,结了婚没有责任感的时候,家庭暴力、婚外情等问题就难以避免。
“三观”写入《婚姻登记条例》,是对婚姻本质的深度回归。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灵魂、两个家庭以及两种生活方式的交融。正确的婚恋观能让男女双方对爱情和婚姻有清晰、理性的认知,明白婚姻中的责任与付出,避免盲目冲动的不幸婚姻;科学的生育观有助于夫妻合理规划生育问题,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和谐的家庭观则是婚姻长治久安的基石,引导夫妻双方尊重彼此、包容差异,共同营造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
“三观”写入《婚姻登记条例》将大大提升婚姻的“颜值”。这里的“颜值”,并非指外在的美貌,而是婚姻的品质和幸福感。当新人带着正确的“三观”走进婚姻,在面对生活中的风风雨雨时,便能多一份理解和包容,少一份争吵和怨恨。
“三观”写入《婚姻登记条例》,让每段婚姻都有望成为幸福的故事。甜蜜的爱情、幸福的婚姻、天伦的之乐,需要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
(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