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镌刻在黄石发展史上的璀璨印记,更是黄石人民翘首以盼的圆梦时刻。黄石,这座点石成金的城市,终于拥有了与之交相辉映的金字招牌——全国文明城市,全市上下为之欢欣鼓舞。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块响当当的金字招牌,它反映一座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获此殊荣,对于黄石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新时代城市文明标杆、服务全省支点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历经13年的接续奋斗、4年的攻坚拔寨,黄石终获此项殊荣,这得益于一以贯之抓落实的有力机制。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历程中,黄石始终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与时俱进,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健全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常态长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黄石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这些不仅是宣传口号,更已融入每个黄石人的心田,并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街头到社区,从机关到学校,从医院到厂区,大家积极行动,为建设文明城市献计献策、尽职尽责,同心共建、同向发力,凝聚成向上向善的磅礴力量,共同托举起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需要全民共绘“同心圆”。文明城市是全体市民共同的事业,需要黄石人民携手答好新时代的文明考卷。当然,文明创建更要追求提质,需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
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殊为不易,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更需持续发力。全市上下要拧成一股绳,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从“高地”迈向“高峰”,让文明基因融入黄石的城市血脉、化作独特的精神气质,助力黄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打造更高水平的文明之城,让长江之滨的文明之花常开常艳,让东楚大地的时代风采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刘东林)
编辑:陈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