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话题(40):680元的民宿标价2780元,背后的猫腻要查清楚

来源:[东楚网] 日期:[2023-09-27 21:08]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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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最近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一民宿老板称打开某平台自家民宿价格页面后,被吓了一跳:原本680元一天的客房,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平台调整为了国庆特价2780元。该民宿老板表示:“多亏客房已下架,不然别人以为我们宰客!”这段视频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冲上话题榜热搜

网友观点:

网友“吉星”:这个事件就是平台挣着钱,店家挨着骂,消费者成了冤大头。好的口碑需要长期积累,而坏名声一次就能打翻一船人,特别是像民宿这样的旅游设施,就是主打一个口口相传,好口碑就是生命线,民宿老板主动跳出来说是平台私自改动,虽然在常理之外也是情理之中,也算是自我救赎。归根结底,这件事的原因还在于平台价格呈现缺乏透明、价格生成又十分随意,这一块的监管工作是不是得跟上了?

网友“盗铃先掩耳”:从这件事情来说,民宿老板称是平台所为,平台方也没有否认这一说法,似乎可以认定是平台的问题。但我有一个疑问:平台方凭什么敢这么做?在该平台上,还有多少类似的问题?这次是民宿老板发现了问题,普通消费者则很难发现这种问题,平台不仅赚取抽成,还利用信息差对店家和消费者“欺上瞒下”,那么该平台以前让多少消费者吃了哑巴亏?这些问题都有必要好好查一查,决不能一句系统操作失误就改正了事。马上又是十一小长假了,对这种借着假期哄抬物价的行为必须坚决打击。

网友“何勇”:在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原本680元一天的民宿客房,国庆假期却调整成2780元,涨价3倍多,这俨然是“趁节打劫”,属于宰客行为,有违公平原则,是一种哄抬价格的牟取暴利行为,在法律上涉嫌价格违法。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经营者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680元的民宿被平台标价成2780元,不能止于民宿经营者自行下架,市场监管部门还应介入调查。查一查平台还有没有擅自上调其他酒店、民宿的价格,查清楚究竟是工作人员误操作还是“趁节打劫”,并根据调查结论依法处理处罚。

(策划/编辑 徐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