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黄石 你我共建 • 曝光失信案例】黄石通报6起典型案例!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4-12-10 09:25]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12月9日下午

黄石市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

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在黄石日报智慧融媒新闻发布厅举行

发布会上

黄石市生态环境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红珍

通报了

全市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1:湖北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排放水污染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案

【案情简介】2024年9月23日,通过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和省污染源智能监控平台,技术人员发现湖北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员工多次在公司污水在线站房摄像头盲区进行私密操作。经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数据进行分析,以及对废水在线监控站房开展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人员为了避免监测数据超标,多次有意断开在线监测设备采样管路,将采样水管插入装有自备水样的水壶内抽取自备水样,以自备水样来代替实际外排废水进行测量,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

【查办结果】2024年10月17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移送黄石市公安局后,大冶市公安局根据《刑事诉讼法》对该案件已进行立案侦查。

案例2:大冶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案

【案情简介】2024年6月17日,大冶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大冶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机动车排气分析仪对外通讯口连接了一个数据干扰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查办结果】2024年7月10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2024年7月12日,经现场复查,该公司排气分析仪对外通讯口之间连接的数据干扰器已经拆除,原有排气分析仪自带的数据线连接到了对外通讯口,已恢复正常运行。

2024年9月9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33530元。

案例3:阳新某碎石加工场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有奖举报案

【案情简介】2023年11月24日,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阳新率洲农场附近企业扬尘污染,并附图片证据。当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利用无人机巡查,以及比对投诉图片证据,发现阳新县浮屠镇三堡村某碎石加工点原料堆场未设置围挡和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查办结果】2023年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加工点扬尘污染问题进行立案。该加工点原料堆场未设置围挡和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1月3日对该加工点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月巡查核实该碎石加工点已自行拆除。

处罚决定下达后,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黄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核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500元。2024年4月3日,相应奖励转账已支付到位。

案例4:黄石市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未验先投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2023年9月20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执法人员对黄石市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液化石油气储存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查办结果】2023年10月12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12月8日,该公司编制完成环评报告表并取得批复,2024年1月2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经调查研究,我局认为该公司初次违法,及时改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决定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案例5:阳新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2023年12月20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阳新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牲猪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未经收集处理,顺着沟渠直接流向场外。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

【查办结果】2023年12月23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予以立案。2024年2月26日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养殖场处以罚款0.9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阳新县某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案

【案情简介】2024年7月30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阳新县某医院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8台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在未延续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查办结果】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相关规定,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9月12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14万元。

今天,我们向社会公布的6起环境典型案例具有针对性、典型性,聚焦于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污染、辐射污染等具体环境违法行为,充分体现了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解决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痛点和难点。同时,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市民朋友如果发现污染物偷排漏排、生态环境破坏、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我局应急值班电话0714-6303070举报相关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下一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的主力军意识,积极开创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保持执法“严的基调”,以法治力量守护黄石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