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大美湿地 共享生态福祉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2-06-07 09:21]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本月起,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开启全面保护湿地的新阶段。

我市历年来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采取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方式,科学推进湿地修复与保护工作。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2021年启用的国土三调湿地数据库显示,全市湿地保有量1390.82公顷,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现建有国际重要湿地(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处,为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2处,为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和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

为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近年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湿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湿地保护、修复、管理制度,将湿地保护面积、湿地保护率等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市县两级设立了湿地管理办公室,落实专人保护管理湿地;已将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进行生态红线划定,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畴进行保护,并就地建立保护区。

为科学修复湿地生态系统,我市对网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从河湖水体污染、水产养殖场、畜禽养殖场、采石场等方面开展系统综合治理;对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养殖围网和边界拦网拆除;对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实施了网箱拆除、生态养殖、兴建污水处理设施等行动;建成了磁湖湿地公园;对大冶湖进行了拆网禁渔,对磁湖、青山湖等城区湖泊进行了岸线修复、截污截流,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实施了长江湿地沿线矿山复垦绿化、长江防护林建设和长江沿岸造林绿化和禁渔等措施,修复长江沿线湿地生态系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作为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将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落实湿地保护各项制度,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管理工作,形成保护湿地的合力,并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行为。(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