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湖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见成效

来源:[黄石日报] 日期:[2024-09-10 08:38]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7月份大冶湖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断面监测情况,监测数据显示,纳入生态补偿监测的24个断面(点)中,除1个断面因干涸未纳入统计外,23个断面中共有水质为Ⅱ类的断面8个,Ⅲ类的断面12个,Ⅳ类的断面3个,水质优良率为86.96%,与2023年同期相比水质整体改善明显。

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大冶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引导各辖区积极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实现大冶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河湖、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强,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大冶湖水环境质量逐年提升。

按照《大冶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案》,我市每年开展一次大冶湖流域生态补偿核算考核,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县域内流域生态横向生态补偿。并制定了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大冶湖等省控湖泊水质目标任务和措施,压实了各县(市、区)责任,为守牢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提供保障措施。

实际操作中,充分集合大冶湖流域内各辖区的生态环境现状、保护治理成本投入、水质改善的收益、下游经济承受能力、下泄水量保障等因素,综合确定补偿标准。制定了《流域生态补偿监测考核办法》,建立了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评价考核体系,明确水环境质量考核内容和标准。以辖区为考核单元,以乡镇为控制单元,监测点位做到全覆盖,依据流域范围和水系设置了24个水质监测考核断面,进一步厘清各辖区管理和治理责任,科学评价各辖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我市还加强流域内城镇生活、工业生产、农业种植养殖污染源管控,确保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和提升改善。目前,磊山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山南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等项目正在实施,项目总投资3.79亿元,获批中央生态环境资金超1亿元,通过入湖口水质净化工程、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人工湿地对污水厂尾水净化等措施,促进大冶湖水质改善。大冶市编制了环大冶湖流域综合整治EOD项目方案,项目以尹家湖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红星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环大冶湖文化服务产业项目、大冶市智慧交通开发项目等四个子项目为依托,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