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晓明(化名)特地来到大冶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冶市家调委”),告知自己和淑芬(化名)已根据协议内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他还郑重其事地说:“真要感谢你们让我请她和她父母吃的那顿‘分手饭’,消除了她对我的敌对情绪。”
牵手:从和谐到不和谐
2015年7月,淑芬经人介绍,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和晓明走到一起,且没要一分钱彩礼。
婚后,两人感情较好,相继生育一女一子。可随着儿女的出生,尤其是和他们一起生活的晓明的母亲本来就重男轻女,对淑芬的大女儿更不待见,加之晓明又没什么主见,无原则地听母亲的话,不仅自己不给继女买衣物,哪怕淑芬买亦有意见,且错误地认为淑芬偏爱继女,而不爱他们的儿女,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淑芬一气之下带着两个女儿回娘家居住,并于2024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淑芬后因要上班不便同时照顾两个女儿,又将小女儿送回。晓明去接淑芬时,不仅没接回人,还被淑芬娘家人打骂过。
今年2月6日,晓明欲按自己的要求和淑芬签订离婚协议,而淑芬并未到场。
男方:从不信任到信任
2月8日,大冶市家调委接到由上级机关转来的线索后高度重视,迅速投入到调解工作中。
从2月9日至12日,家调委主任郭燕和调解员吴明瑛先后3次找到晓明。一开始,晓明不太信任她们,声称若调解不成,他也要起诉淑芬。在郭燕、吴明瑛的耐心开导下,晓明的对立情绪才逐渐缓解,并向她们袒露了心迹。
原来,晓明婚前以按揭方式在大冶市区购得一处房产,双方共同出资装修,房产证上是他和淑芬两人的名字。他担心离婚时淑芬将此房产拿走,且认为淑芬没有责任感,两个孩子都得由他抚养,但淑芬每月要支付抚养费。
找到问题症结后,从事过审判工作的郭燕开导晓明说:“房产证上写的是你们双方的名字,一方不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处置。”接着,她提出一个折中意见,说:“此房产你们双方都不要,而留给你们的儿子,待他成年后直接过户。”对此,晓明欣然接受。
接着,吴明瑛又就淑芬是否有责任感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剖析给他听:“淑芬离开时,带走的是两个女儿,而不是你继女一人。能说她对你女儿没责任感吗?”“但孩子的抚养费不能少。”“你要她支付抚养费没问题,但你要考虑她的实际承受能力,能少点尽量少点。”
女方:喇叭不响掉头吹
将晓明的工作基本做通后,郭燕、吴明瑛又与淑芬电话联系,可淑芬就是不接听。
喇叭不响掉头吹。郭燕、吴明瑛决定从其家人入手,并通过晓明打听到淑芬父母等人的号码。
其父的电话很快接通。说明来意后,郭燕让他带淑芬来家调委参与调解,并承诺一定会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其父很爽快地答应下来。
2月14日,淑芬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家调委。郭燕、吴明瑛认真听取淑芬的意见,并谈了自己的想法和与晓明先期调停的结果。淑芬的父亲率先认可将房产留给其外孙的处置意见。
针对淑芬提出的女儿得由她抚养要求,郭燕及吴明瑛仔细剖析给她听:“你已有一个女儿,又要上班,一人根本照顾不了两个小孩。孩子的奶奶即使再重男轻女,你小女儿毕竟是她亲孙女,她不可能怎么样,你大可放心。至于你提出的要求晓明给付10万元补偿费问题,数额不是很大,也在情理之中。但你要考虑到他有没有给付能力,况且他还要抚养你们的两个小孩。对此,我们也提一个折中意见:你放弃补偿费,我们再做他的工作,让他免去你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的要求。你们‘两不找’,你看如何?”
“这比较公平、合理。我看可以接受。”淑芬的父亲表态后,征求女儿意见:“淑芬,你认为呢?”
淑芬点了点头。
随后,郭燕、吴明瑛将晓明叫到一起,告知调停结果,并就淑芬提出的探视权问题征求晓明意见。郭燕解释说:“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法定权利,也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谁也不能剥夺。”晓明想到淑芬的探视对孩子成长有利,自然表示同意。
在郭燕、吴明瑛的主持下,双方很快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并在郭燕、吴明瑛的建议下,他们一起走进了餐馆。这是一桌“分手饭”。
平时喜欢写些打油诗的吴明瑛当仁不让,张嘴就来:“我以饮料代酒,先敬大家三杯。一敬我们大家伙,调解成功协议签;二敬淑芬爸和妈,顾全大局功劳大;三敬淑芬和晓明,友好分手风格高。”这一下,酒桌上的气氛亦由尴尬变得温馨起来。(通讯员 刘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