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漠河舞厅》热度得维护其版权

来源:[东楚网] 日期:[2021-11-11 15:18]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毫无征兆,在2021年的深秋,发行于2020年6月的《漠河舞厅》突然爆红。

10月下旬,有人上传了一位老人在街边独舞的视频,配上了《漠河舞厅》的音乐和故事,引来许多网友关注。随后,有网友将《漠河舞厅》与电影《白日焰火》中廖凡教科书般的独舞结合起来进行再创作,在网络上引发共鸣。10月25日,黑龙江省漠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短视频账号发布了一条《漠河舞厅》视频,介绍了歌曲的背景,《漠河舞厅》迅速发酵。抖音数据显示,截至11月7日,这首歌的播放量超过23亿次,出现了27.3万个相关视频,还产生了一个热搜话题“一百种版本演绎漠河舞厅”,热得一塌糊涂。

东北小城的舞厅、怀念亡妻的独舞老人、30多年前的特大火灾、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极具画面感的《漠河舞厅》让网友产生了强烈共情。有网友评论,在这个浮躁的年代,听一个真挚感人的爱情故事令人动容,这也许是《漠河舞厅》走红的重要原因。不过,伴随着歌曲走红,网络上出现了一些曲解和恶意解读幕后故事的文章,已经背离了创作的初心和真实的故事。歌曲创作者柳爽表示,不希望将这首致哀的歌曲被恶搞式传播,他创作这首歌曲是警醒人们记住那场大火那场灾难,留下人间真情。而且,除了抖音外,其他平台使用主页正版歌曲、授权合规率不足万分之五。在流量逐利的背后,是对版权的肆意践踏。

《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络音乐和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分别为6.8亿和6.3亿,网民使用率分别为67.4%和63.1%,网络平台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网络音乐侵权行为普遍存在,直播领域的音乐版权保护也面临着挑战。每一首“神曲”出现后,几乎都会出现一些平台因为侵犯音乐版权而被判处赔偿的案件。2020年4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明确规定复制、发行、在线播放音乐作品的赔偿标准,被告未经许可以音像制品的形式复制、发行涉案音乐作品或者在线播放涉案音乐作品,均需要根据原告角色的不同进行一定的赔偿,这对各类平台使用正版歌曲、维护音乐版权具有积极意义。

业内人士介绍,音乐版权问题复杂,侵权成本较低,是出现较多侵权的主要原因。目前,短视频平台主要通过音乐版权集中管理组织与相关的词曲创作公司合作解决版权问题,但短视频平台上使用音乐的时长以及如何结算、定价标准等并不容易确定。直播间的背景音乐,也涉及到音乐版权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音乐生产方与各个平台协商沟通,探索音乐正版化解决方案,确定合理可行的收费和授权模式;平台也要增强版权意识,主动与音乐生产者沟通,积极维护音乐版权。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音乐版权领域的侵权违法行为。6月1日起,新《著作权法》正式实施,为网络使用音乐作品设立了明确的法律保障,监管部门应着力整治未经授权许可而使用音乐作品的行为,推动网络音乐版权生态建设。

随着《漠河舞厅》火遍全网,很多短视频借用《漠河舞厅》的歌词和曲调蹭热度引流量原本没有错,但为追逐流量而践踏版权的行为当休矣。短视频、直播等行业和平台必须遵守《著作权法》,进一步规范版权工作,保证音乐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收益。如果无视版权,不尊重音乐人的劳动,再火的歌曲也会红于流量,终于流量,而且相关平台和个人可能成为被告。(冉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