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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广告“偷偷变长”消费者权益不能“变短”

发布时间:2025-09-26 返回

以“鸡贼”的心态“偷盗”消费者的时间,做不成长期主义的生意。

据报道,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独家获悉,对于近日部分消费者反映的“视频平台广告时长和标注不一致”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已及时对主要影视平台进行指导。此前,有媒体调查称,多个视频平台广告播放时长均超过其标注的时长,引发不少网友共鸣。

标注80秒、120秒的广告,实际播放时长要多个三四秒,这是让人没想到的,也不禁令人感慨,视频平台广告还有多少套路?之前的“广告套娃”人人喊打,现在的“时长鬼秤”悄然上马,合着消费者就只有当“韭菜”的命?

对于这种现象,此前有视频平台以“加载缓冲”“技术问题”等说辞做出回应,譬如芒果TV回复媒体称,“经核实,是因广告视频起播需要时间完成加载和缓冲,广告播放需要按顺序起播多个视频,累计多次起播耗时,从而导致广告完成播放所耗自然时长略大于标注时长。”也就是说,他们并非故意为之,而是源于某种“不可控因素”。

当然不排除此种可能性,但鉴于“技术黑箱”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平台相对于消费者绝对的强势地位,消费者更倾向于将所谓“技术问题”理解为一种惯有的托词。哪怕平台也很“无辜”,但从最终结果看,消费者的实际权益已经受损了。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额外延长他们的等待时间,平台不能轻易“甩锅”。

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也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显然,广告倒计时超出约定时长,对消费者构成了实质性的欺骗与误导,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一旦败露,不仅会消磨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其间流露的不本分、不厚道的心态,也必然会损耗在线视频行业的商业根基。

在线视频行业的日子不好过,有些平台至今仍未盈利。而商业广告作为这类平台重要的收入来源,依然占据着不可撼动的“生态位”。每一秒广告时长,都意味着不菲的收益。从平台立场而言,广告时长自然是不吝多几秒的。

但是,充分的信息对称,这是消费市场基本的契约精神。在内容行业,消费者的注意力是平台核心资产。能够取信于消费者的,除了优质的内容,还有对交易规则的尊重及对消费者权益的坚守。以“鸡贼”的心态“偷盗”消费者的时间,做不成长期主义的生意。

市场监管总局对主要平台进行指导,这是及时的纠偏与必要的导航。有一点需要注意,监管部门除了要引导平台优化广告投放系统技术设计,堵住“技术漏洞”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也有必要牵头推出统一的广告计时规范,用刚性的制度约束倒逼平台恪守契约,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有了明明白白的规矩,消费者才能清清爽爽地看剧。(王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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