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其中许多收入在《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第一卷、第二卷中。比如,2021年10月13日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2022年10月16日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等等。在2024年9月14日的《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深刻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系统总结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重大成果,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思想深邃、视野宏阔、内涵丰富,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国家政权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这一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开辟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的光辉历程,深刻揭示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同我们党百余年的奋斗历程紧密相连,同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对创建人民民主政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艰辛探索和长期实践。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探索并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构想,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建立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不断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已经牢牢扎根中国大地,深深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7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展现出强大生命力,为我们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我们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各国家机关职能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我国曾是世界上最贫穷落后的国家之一,1952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仅为679亿元。70多年后的今天,我国GDP已经超过134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显著改善,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辉煌成就,根本在于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在于探索并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正确道路,在于始终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因此,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对于党领导人民历尽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更要保证这一制度得到全面贯彻、有效运行,使其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机活力。
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在《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贯通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中国与世界,从5个方面系统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的显著政治优势,科学回答、系统阐释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拓展和深化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科学内涵、特征优势、实践要求。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制定一切路线方针政策都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吸收群众智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为国家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从制度上法律上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程序,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这一制度的运行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方面,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人大制定、修改宪法法律,监督宪法法律实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法治保障。
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显著优势。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我们党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运用于人民政权建设中,作为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上,有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国家机构产生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在国家权力配置上,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职权分别由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负责行使。在党的领导下,各国家机关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协作,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当前,我们正在抓紧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制定和接续实施五年发展规划(计划),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遵循,实现了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绘到底。
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显著优势。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在党的领导下,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法可依。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310件、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1.4万多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各级国家机关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推进工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职。正是在党的领导下,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支撑和保障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显著优势。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国家结构上实行单一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制度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单一制下,我国还实行两个独具特色的制度。一个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另一个是特别行政区制度,坚持“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这一整套制度体系,有效克服了一些国家各自为政、尾大不掉和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有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主权、领土完整,从中央到地方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有效开展。
制度强则国家强,制度稳则国家稳。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新时代新征程,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依靠制度威力抵御风险挑战,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牢牢把握“八个必须坚持”,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必须坚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各级人大建设。”这“八个必须坚持”,既相互贯通又有机衔接,丰富完善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核心理念,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方向目标、价值取向、基本方式、鲜明特点、重点任务,构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这些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我们必须在人大工作中深刻领会、牢牢把握、始终遵循。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和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也应当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基本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主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都明确提出了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建设“四个机关”,不仅是人大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也是人大依法履职的重要遵循。政治机关的要求体现政治性,要求人大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国家权力机关的要求体现民主性,要求人大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关的要求体现法治性,要求人大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代表机关的要求体现人民性,要求人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四个机关”的要求是一个系统全面、逻辑严密、贯通衔接的整体,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必须整体把握、一体建设、落到实处。
聚焦“充分发挥四个方面作用”,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并对人大提出“充分发挥四个方面作用”的明确要求,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人大职能职责,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承担起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健全人大发挥主导作用的制度机制,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健全和落实牵头起草重要法律法规草案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审议把关作用,做到凝聚共识、科学决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895件,修改法律2720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0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16件次。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法律体系更加完善。脚踏实地、扎实细致、精益求精地做好立法工作,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让立出来的法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监督权力,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贯彻新修改的监督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实施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
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要坚持人民立场,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和落实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保证人大各项工作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与人民同心同向。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落实好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完善和落实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方式,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