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联动解民忧 矛盾化解在源头

来源:[东楚晚报] 日期:[2025-04-23 22:28] 发布区域:[湖北地区]

“我们不能‘就案办案’,不能简单地将犯罪嫌疑人‘一诉了之’。特别是偶发性的邻里纠纷,更应在案件办理中着力化解矛盾。”22日,黄石港区检察院检察官卫俊在处理一起邻里纠纷案时感慨道。在检察官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涉事的老街坊老江和老何最终解开心结,握手言和。

时间回溯到2024年2月3日晚,老江酒后行为失控,拉住老何不让其离开,两人在拉扯中不慎倒地。老何起身时,老江又抱住他的大腿。为挣脱束缚,老何动手打了老江几下,致使老江轻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黄石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卫俊仔细审阅案卷、深入调查后发现,老何与老江本是多年老街坊,平日关系融洽,且老何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但在赔偿问题上,老何却态度坚决:“我觉得打他没错,宁愿坐牢也不赔偿。”

为解开双方“心结”,卫俊与该院控申部门干警商议后,提出“依托检察工作室平台,推动法检联合化解矛盾”的方案。今年2月11日,黄石港区检察院邀请区法院法官,在黄石港区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开展联合调解。

调解现场,检察官与法官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耐心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他们提及老何与老江过往互帮互助的温馨场景,唤醒二人心中的邻里情谊,引导彼此换位思考,同时详细阐释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耐心调解,老何终于转变态度,深刻反思自身行为,并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老江也被其诚意打动,签了谅解协议。至此,这对老街坊重归于好,一场可能激化的邻里矛盾被成功化解在萌芽阶段。

近年来,黄石港区检察院充分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将法官、律师、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力量纳入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各部门发挥专业优势,通过“检察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工作模式,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前端”。(记者 王兴杰 通讯员 曾珍)